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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4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惠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惠通科技拟在创业板募资40,246.00万元,用于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
惠通科技的保荐机构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兴忠、唐唯。
(责任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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