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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不超47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4-11-15 03:26:06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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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 上交所网站消息显示,深高速(600548.SH)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昨日获通过。

 

深高速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8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和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新通产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深圳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深广惠及Advance Great 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51.561%的股份,为深高速的控股股东。新通产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深高速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国际,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下同)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54,231,097股(含本数)A股股票。其中,新通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深高速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10%,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且本次发行后深圳国际合计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45.00%。新通产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新通产与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深高速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陈才泉、张倩煜。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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